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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8-12 13:5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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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:分支机构不注销对法人有何影响?分支机构不注销对法人有何影响?公司注销时,法定代表人(即法定代表人)能否担任清算组负责人,视具体情...
分支机构不注销对法人有何影响?
分支机构不注销对法人有何影响?
公司注销时,法定代表人(即法定代表人)能否担任清算组负责人,视具体情况而定:
1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,公司形式及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公司股东,或者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,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。
2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,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的,原则上不能为清算组负责人。因为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。股东不是股东的,不能进入清算组,也不能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;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则由董事组成。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构成,法定代表人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,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,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。 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:
(一)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;
(二)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;
(三)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;
(四)依法被吊销、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;
(五)人民法院撤销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。
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、二、四、五项的规定解散。 ,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,开始清算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。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,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,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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