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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7-21 14:00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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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:(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政府)关于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本公告(详见附件)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,...
(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政府)
关于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
本公告(详见附件)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,已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。 ,违反国家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,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。
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组织清算,依法办理注销登记,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。本公告所列企业对上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的,可以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淳安县人民报告。政府可以申请行政复议;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淳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附:撤销长期非经营性企业(农民专业合作社)名单
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19 年 7 月 31 日
营业执照吊销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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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总监 138265289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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